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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09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7〕131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等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1.学院成立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叶玲 副组长:孙建勋

  成员:李伟、于海洋、张凌琳、何苗、王军、蒋琰、张湘蜀

  2.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专门负责推免生的答辩及材料审核。

  3.学工部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具体组织工作。

  4.教务部负责计算各专业课程成绩并组织推免面试工作,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推荐免试同学相关材料。

  二、推荐免试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世界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具体标准如下: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6.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专业水平特别突出者、为国家争得荣誉的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可适当放宽。但外语水平不能低于合格,课程成绩由各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根据本学院情况确定。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占学院指标),参加学校召开的专家组考核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此类学生未通过学校考核,指标将投向全校本科培养质量高的学院。

  三、评分要求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专家面试成绩

  2.课程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所有必修课程必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其计算办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3.专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其中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占35%,社会实践活动占5%。

  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认定:

  ①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倾向: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主要考察学生“三进”(进实验室、进课题组、进科研团队)、本人负责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其他科研项目的过程情况,包括立项申报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论文写作提纲和初稿,以及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各种学术竞赛获奖等。

  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组织、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学术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并获校级以上奖励;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学、艺术类竞赛并获奖;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类竞赛并获奖;以其他形式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等。

  四、推免研究生资格选拔实施细则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2020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并在网上公布。

  2.教务部按要求计算学生必修课课程成绩,形成学生成绩排名及成绩报表。

  3.学工部收集学生提交的《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签署的承诺书,并进行审查: 1)审查有无违纪记录;2)审查外语考试成绩。

  4.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课程成绩对申请参加推免的同学进行初排名,并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严格实行论文抽检制度,如有论文抄袭、科研成果虚报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面试资格。组织初排名前60%的学生参加答辩。

  5.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后,按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6.教务部组织拟推荐学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完成推免管理信息填报,并上报初选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以上未尽事宜或因故需调整优化进度方案,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五、有关管理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①.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③. 取得免试资格后收到处分或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良好)。

  3. 鼓励参加考核但最终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学校教务处下达我院的推免名额为共计76个,其中含口腔医学“5+3”一体化名额 40个。

  投诉受理渠道 电话028-85502570 邮箱:hxkqjw@163.com

  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