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经科技部批准(国科基函[2007]8号)组建,依托单位为四川大学。实验室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聚集优秀人才队伍、建立高水平的口腔医学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创新平台为目标,力争建设成为口腔医学领域具有国际高水平的创新研究基地。现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口腔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具体事项如下:
1.
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殊情况下不超过60周岁);
2.
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培养高水平研究生的经历。
3.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5. 对本实验室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整体和长远构想;
5.
领导实验室在队伍建设、执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出高水平创新成果方面做出成绩。
一经聘用,即享受四川大学教授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及四川大学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相应岗位津贴。
1.
报名截至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初审通过后,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⑶
三封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必须为应聘者现就职单位知名教授的推荐信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4号四川大学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
邮 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