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筹)主任招聘启示

                                       (2007-04-29)

 

    口腔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筹)经科技部批准(国科基函[2007]8号)组建,依托单位为四川大学。实验室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聚集优秀人才队伍、建立高水平的口腔医学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创新平台为目标,力争建设成为口腔医学领域具有国际高水平的创新研究基地。现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口腔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 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殊情况下不超过60周岁);

2. 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具有培养高水平研究生的经历。

3. 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 对本实验室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整体和长远构想;

6. 全职工作。

二、岗位职责

1. 聘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2. 全面负责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 全面负责实验室日常业务和行政管理;

4. 承担具体的研究任务及教学任务;

5. 领导实验室在队伍建设、执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出高水平创新成果方面做出成绩。

三、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即享受四川大学教授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及四川大学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及相应岗位津贴。

四、聘任程序

1. 报名截至日期为2007年5月31日。初审通过后,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⑴ 个人简历

⑵ 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简介和代表性论文

⑶ 三封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必须为应聘者现就职单位知名教授的推荐信

⑷ 应聘后五年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028-85503494

传    真:028-85582167

电子邮件:klobme@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4号四川大学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

邮    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