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建设
《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
一、深刻认识违规吃喝的政治危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违规吃喝之风得到有力遏制。同时应当看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顶风违规吃喝问题仍有发生,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违规吃喝花样翻新、屡禁不止,根子在于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错误认识和侥幸心理:有的认为违规吃喝危害不大,没必要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党员、干部也是“社会人”,人情社会吃点喝点在所难免、无可厚非;有的认为规定归规定、吃喝归吃喝,不知敬畏,依然我行我素、习以为常,等等。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绝不是小事小节,一旦成风,势必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严重影响党的形象,严重损害党员干群关系,必须动真格、出重拳,大力纠治违规吃喝顽瘴痼疾,有效防止回潮。
二、明确政治违规吃喝的重点任务
1.“相互吃”方面。重点整治领导干部之间违规互吃请、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通过“饭局”搞政治攀附、谄上媚下、亲亲疏疏,搞站台牵线、权力寻租、利益捆绑;工作餐后违规组织、接受“二场”宴请等问题。
2.“吃公函”方面。重点整治“一函多餐”、“一餐多报”;通过虚列接待单位、人员或虚报人数等方式伪造公函违规吃喝;到下级
单位、关联企业开具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问题。
3.“吃食堂”方面。重点整治单位内部食堂违规配备高档食材、酒水;将违规接待费用转移到食堂开支;以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名义在食堂公款宴请朋友、亲属;在培训中心、驻外办事处等内部食堂违规吃喝等问题。
4.“吃老板”方面。重点整治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利用职权影响在企业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宴请并由私营企业主买单;私营企业主“送吃喝”等问题。
5.“吃下级”方面。重点整治违规接受下级提供的宴请;要求下级单位支付本应由自身承担的接待费用;到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或者调研过程中接受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在基层用餐不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等问题。
6.“一桌餐”方面。重点整治在高档小区、写字楼、烟酒专卖店、茶楼、“农家乐”等“一桌餐”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7.其他方面。重点整治套取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购买烟酒并违规吃喝;以办公用品、会议或培训费用等虚假名义报销餐费;违规聚餐饮酒甚至酒后滋事、饮酒致死;以民俗习惯等为由违规吃喝,打着庆祝传统节日的幌子违规聚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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